不被下游理解的工程居间人。
最近一段时间,拍了几条短视频,发到了抖音和视频号。
看得出来,很多专门做工程居间的人,对我的一些观点,还是比较认可的。
可惜的是,下游的施工单位、包工头等,对我的大部分观点,都比较反感。
他们反感的原因呢,也不复杂:
他们认为,工程居间人,就一定要保证,他们把活干完后,能拿到工程款。
并且,能赚到合理的利润。
否则,居间人介绍的工程干完了、居间费也提前给完了,工程款,也就没人帮他们索要了。
或者说,也就没人管他们了。
这样的话,他们不仅赔了工程款,还赔上了居间费—赔了夫人又折兵……
这里,说一下我的观点:
1、我给你介绍的工程,肯定是我觉得靠谱的,我如果都觉得不靠谱,不会介绍给你。
2、我认为靠谱、认为工程款一定没问题,不代表,就真的没问题。
这个需要你自己评估风险,你觉得风险可控,我们就合作;
觉得风险很大,没人逼着你,一定要跟我合作。
3、工程款,最后如果你实在拿不到,我可以帮你索要。
注意啊!是帮你索要,不是承诺你,一定帮你要回来。
也就是说,要工程款的主力,还得是你这个下游的施工单位,而不是我。
我只是个这个工程的介绍人,不是这个工程的参与者。
如果,这个工程,最后几百万的工程款,不管什么原因,就是要不回来。
你的意思是,我得给你垫付几百万,对么?
那不是扯淡嘛!
当初我帮你签的那份,施工大合同,是干什么用的,你不知道么?
你不也是,等签了施工合同,才进场施工的嘛!
4、这个工程,你能不能赚到钱,我可真保证不了。
同样的一个工程,不同的人来干,利润是不一样的。
比如说,1000万的工程,你干的话,净利润可能是150万。
我干的话,由于管理上的疏忽,或者我没有你专业、管理能力没你强,净利润可能才30万。
如果再换个人过来干,干的过程当中,跟甲方吵架了,甲方以最严格的标准,来要求他的工程质量。
那这个工程,他最后真的就有可能,不赚钱,甚至赔钱。
5、我赚的是介绍费,不是管理费。
你的担心,我能理解:
你害怕,居间费给完我以后,这个工程,干的过程当中,出了问题,你自己一个人,不好解决。
所以,想按照进度款的比例,支付居间费,这样的话,就能始终调动我的积极性。
但是,你要知道,协调施工现场的质量、工期、进度,包括索要工程款,这些都是工程管理的范畴。
我做了工程介绍和工程管理的工作,你却只给我一份,介绍工程的费用,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呢?
介绍费,本来就不多,两三个点的事情。
如果再加上管理费,那可就不是两三个点的事情了—这叫,合伙干工程了!
合伙的话,咱俩就别扯什么几个点的介绍费了。
而应该是,等这个工程干完,我们一起算一下,赚到了多少钱。
然后,把利润拿出来,对半开,或者四六开……这样才对嘛!
6、按照进度款的比例,支付居间费,你觉得特别合适。
可是,对我就不合适了。
你能保证得了,你的所有工地,一辈子都没有工伤的事情发生么?
注意啊,我说的是工伤,不是工亡。
想保证没有工亡,上点心就能做到;
但是,想保证绝对没有工伤事故,那就纯粹是扯淡了。
这一点,如果你真的干过几年工程,肯定明白我的意思。
工程行业,其实,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。
一旦发生了工伤,而我的居间费,又跟进度款挂钩。
你觉得,你还能给我…或者说,还能痛快地按照比例,给我支付居间费么?
写了这么多,形象地总结一下:
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,能不能成、将来能不能生个一儿一女,我可保证不了。
将来你们闹离婚打官司,家产分得不合适,也别来找我,这事跟我也没有关系。
当然了,如果你们因为一些生活的琐事、性格的磨合等,吵架了,想让我去帮忙劝和一下,这个我倒是可以出面。
但是,绝对不承诺,能帮你们两个人,和好如初。
实在有问题,无法解决,谁也不肯让步的话,拿着结婚证,直接起诉就好,这是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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