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建筑央国企的副总签工程居间合同。

大型的工程,只能介绍给建筑央国企,但是建筑央国企又特别害怕工程居间人。为什么呢?因为很多居间人太不懂事。

一个20亿的工程,居间人跟央国企要3000万的居间费,而且让央国企直接给他,你们说,央国企能做到么?必然做不到啊!

3000万的居间费,里面大概率包含了甲方1000万的茶水,将来一旦甲方出事,有关部门溯源调查的话,央国企也跑不了的—尽管我不是律师,但是根据简单的法律知识和常识,我相信大家也会同意我的观点。

更何况现在国家在倒查招投标领域的违规行为,建筑央国企早已成了重灾区。

所以,对于建筑央国企来说,他们既要利用好居间人,帮他们承接工程,还要跟居间人划清界限。怎么划清呢?不直接给你居间费,更不参与给你居间费的流程,只是在中标以后,给你一部分工程量,让你自己来操作。

还是那句话:央国企的分包工程,给谁干不是干呢?只要你手里有符合他们要求的施工资质,价格也合理,还经过了内部的招投标流程,那给你分包这个事,就完全合规了。

最后再出现问题,不管什么问题,央国企都可以一推三六九,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:

他帮我们介绍了一个工程,想参与一下分包工程的竞标,我们就给了他一次机会,没想到他还中标了。

然后工程干得也不错,没出什么太大的问题,最后验收合格,按照流程正常支付工程款。至于工程款里面有没有别人的费用,我们不知道,也没办法去问,这个事我们怎么问?这是人家的自由啊!

话说得很漂亮,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:这个分包工程,根本就不是你居间人干的,是你又找了一家实际的施工单位,直接平移(转包)给了他们,你只是在中间赚了个差价。这个差价,大家都默认为,是你的工程居间费。

这样一来,央国企安全了,你居间人也满意了,你好我好,大家都好……

写了这么多,问题就来了:你给央国企介绍工程,如果中标以后,央国企不给你分包工程、不跟你签分包合同,你该怎么办?

先把居间合同签好啊!

那问题又来了:央国企能签居间合同么?应该是签不了的吧?

是的,正儿八经的居间合同,肯定签不了,但我们可以签标前协议:我帮你央国企运作这个工程,工程中标以后,里面的一个或者几个分包,交给我来干。

继续问:白纸黑字红章的标前协议,央国企就能签了么?是不是也签不了?

是的,这种标前协议,实际上也是违规的,大概率央国企的法务部门,也不允许央国企跟居间人签这么一份,明显就是给自己留下把柄、留下证据的一份合同。

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,进了央国企的档案室,这就成了一个炸弹,什么时候爆炸不知道,将来只要甲方出事,这份标前协议,就是铁证,央国企一样跑不了。

问题:这也签不了,那也不能签,该怎么办?

1、还是签标前协议,但不是跟央国企签,而是跟央国企里面的一个副总签。你是居间人,也是自然人,副总同样也是一个自然人,两个自然人签合同,合同的主体没有问题。

2、跟副总签的标前协议,实际是一份君子协议,也是抽屉协议。

签完后,这份合同打官司可能起不到太好的效果,但是可以对央国企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。将来真有什么事,你找他们去理论,手里也有能拿得出手的书面证据。

至于抽屉协议的意思,是这个合同签完就得放到抽屉里锁好,不能让别人知道,只有在非常紧急,被逼得没办法的时候,才可以拿出来。

3、不用纠结副总会不会愿意跟你签这么一份保密协议,只要你的工程靠谱,他没有拒绝你的理由。

所以说,如果他直接拒绝了你,也未必是一件坏事:

要么是你的工程不靠谱,只是你不知道而已;

要么是,这家央国企本身就有问题,你不妨换一家央国企,把风险在萌芽状态,直接消除。省得最后中标了,你却没有拿到分包工程量,那个时候想要挽回,更麻烦。

最后,跟央国企的副总签标前协议,还有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:

1、这个副总,你得确认好,他真的是央国企的高层领导,而不是一个局外人或者骗子。

2、标前协议里面不要涉及到居间费的金额,这只是一份,承诺中标以后给你分包的协议。

3、标前协议理论上来说,是大的总包合同的从属合同,里面可以写清楚,总包合同生效,标前协议同时生效。

好了,就写这么多吧。希望这篇文章,对大家做超大型工程的居间,有帮助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