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工程居间,上下游你至少得拿住一头。

网上有个说法:做工程居间,上下游两个主体,你至少得拿住一头,才能保证你的居间费万无一失。

这个说法当然是没问题的,但是它有缺陷,因为它只是从(确保)拿到居间费的角度来分析的:

工程居间费肯定是下游,也就是施工单位来支付,拿住了施工单位,他们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必须给你居间费的话,你的居间费自然跑不了;

但如果拿不住施工单位,你就得拿住上游的甲方了。施工单位如果不给你居间费,甲方能马上出面,在施工现场、工程款支付上做点文章的话,那施工单位也就不得不给你支付居间费了。

那为什么说这个说法有缺陷呢?

想赚到工程居间费,你得先把工程运作成功吧?如果没运作成,你拿住谁也没用啊!

甲方没有把工程交给你介绍的施工单位来施工,或者施工单位经过多轮商务谈判、投标竞标,最终没有中标—就算你跟他们的关系再好、拿捏得再稳,你也赚不到一分钱居间费。

那想把工程居间做成,到底应该拿住谁呢?必然是甲方。

工程居间这个事是这样:甲方想带着你赚钱,或者对你能不能赚到介绍费,持无所谓的态度,你才有可能赚到钱;

如果甲方就是看你不顺眼,死活不想让你在里面赚一分钱,那就算你把工程运作成功了,甲方也会想尽一切办法,联合施工单位,把你从里面踢出去—这就是“飞单”的准确定义。

所以,从“性价比”的角度来看,做工程居间,没必要拿住下游的施工单位,他们也不好被居间人拿捏。

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,只拿住上游的甲方,就足够了:

有了甲方的保驾护航,你才能把工程运作成功;也有了甲方的鼎力相助,你也才能在拿不到居间费的时候,邀请甲方出面,刁难施工单位……

那怎么样才能“拿住”甲方呢?

很简单,你的居间费里面,包含了甲方的茶水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