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居间费怎么操作才能确保万无一失?

今天这篇文章,来自我的“工程居间会”里面的一个问题。

“大队长,可以让甲方把工程款,先给居间人,居间人再给下游么?”

在这个问题下面,有位老总给出了回答:

别说央国企,稍微正规点的企业,谁敢这么玩?

我给他的回答是:这叫转包,不叫居间。

回答完以后,我觉得还不过瘾,这里展开跟大家聊聊。

首先。

确实,如果工程款,能先给到居间人,居间人再给下游的话。

那居间费就绝对是,万无一失了。

甚至,下游的施工单位,工程没干好、干的过程当中不听话,居间人都可以,让他们尝点苦头。

但是,这里要但是了:

工程款先给居间人,肯定是要打到公户的。

这也就意味着,居间人得先用一个公司,把这个工程,从甲方手里承接下来。

然后,再大包或者“转包”给下游的施工单位。

问题是,这么操作的话,只要施工单位干出来的工程,出现了问题,那居间人也跑不了。

因为,从施工合同的关系上来看,这个工程,等于是居间人和他的施工团队,一起在合伙干这个工程。

那自然,工程有了问题,居间人也会受到牵连。

甚至,别说工程款,先打到居间人自己公司的账户了—工程出了任何问题,工程款都付不出来的……

其次。

大型工程,只能是建筑央国企来干。

小的皮包公司、民营的建筑集团,他们没有资格,也没有实力,来承揽这么大的工程。

也就是说,想按照上文中那位老总的说法,来操作的话。

居间人得借一个建筑央国企的资质,来承揽这个大型工程。

然后,再“平移”、“转包”,或者大包给另外一家,实际施工的下游单位。

同时呢,居间人还得拿到,借照那家建筑央国企的财务控制权。

大家觉得,这么操作,可能么?现实么?

没有哪家建筑央国企,会把自己核心部门的核心权力,交给别人的。

可能有人会说:央国企单独对某一个工程,给居间人交出财务权,应该没问题吧?

对于这样的提问,我只能说:你真的不了解建筑央国企,你的想法,都是自己意淫出来的……

哦,对了,上文中,我用了好几个引号。

为什么要用引号,我就不解释了,懂的都懂。

最后。

写了这么多,相信有些老总,能猜到接下来,我想写什么。

1、如果,你居间的工程很小,几百万,甚至一两千万的话。

以我的经验来看,我觉得倒是可以,按照上文中那位老总的操作方式,来运作一下。

比如,我身边有一个专门干小活的包工头朋友,前年运作了一个,2000多万的工程。

他自己有公司。

但是,那个工程在外地。

而且呢,那个工程,对于他来说,体量还是稍微有点大。

他没那么多钱垫资,也不想大老远的,带着工人去异地施工。

所以,他在当地,找了他的一个朋友,来负责垫资和施工。

居间费他要三个点,60万。

结果就是,他用自己的公司,先把那个工程承接下来,然后,交给他的朋友去干。

工程款自然是,甲方先拨付到他的公司,然后,他再拨付给他的朋友。

这样的操作,就可以绝对地保证,他的60万居间费,万无一失了……

2、如果,你居间的工程,不是很小,但也绝对不是特别大。

那你可以,去借一个,民营建筑集团的资质,来运作。

比如,这也是我身边一个包工头朋友的案例。

大概是2017年吧,他运作了一个,8000多万的工程。

借了个民营的一级资质,去跟甲方谈判、对接。

最后,经过几轮内部的邀请招投标,他借的资质,顺利中标。

中标后,他才去找下游的施工单位。

说是去找下游,实际上,他是在找分包。

工程施工大合同,已经在他手里了,所以,他找分包,就非常容易。

带着施工合同,跟分包直接谈就行:

这个工程呢,我们已经中标,施工合同,都可以给你看。

我的要求是,这个8000万的工程,我只要两个点的介绍费,160万。

总包是这家,你改不了,我也改不了。

你们呢,挂在他们公司名下,干分包。

愿意的话,我们就签居间;不愿意的话,就算了,咱们都痛快点……

跟下游谈好,他再返回来,跟资质公司谈:

给这家分包,付每一笔工程款前,先把你们的管理费扣掉,再扣掉我两个点的居间费,剩下的,才能付给他们。

这样的要求,建筑央国企不可能同意,但是,专门以出卖资质为生的资质贩子,自然是,谁手里有工程,就听谁的……

3、至于大型、超大型的工程。

该怎么操作,不用我多说了吧?

你没有选择,或者说,你想控制工程款,一点可能都没有。

这是常识……

好了,这个问题的回答,希望那位老总,也希望各位我的粉丝,能满意。